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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人才如何认定?配套待遇如何?海口江东新区发布管理办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22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海口江东新区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之一,紧扣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集中展示区”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的定位,结合“4+X”产业(即临空经济、新金融、消费精品、数字智慧及出口型、外向型产业)发展需要,将企业急需紧缺的航空、物流、贸易、数字智慧、消费精品、新金融等领域的118个岗位人才纳入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出台《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扫描查看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2024)、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只要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范围,经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购房、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将获得配套待遇。

在落户保障方面,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在江东新区申请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在购房保障方面,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已落户的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尚未落户的,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没有住房的,可申请在海口市内购买一套住房。未购买住房或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列入江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在住房补贴方面,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同时为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或E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住房补贴的年龄可放宽至55岁。D类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6万元/年;E类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3.6万元/年。(住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再享受上述住房货币补贴。

在医疗保障方面,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海口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的,可享受“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为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在海口江东新区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所规定的综合认可标准或行业认可标准。

其中《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分为综合认可标准和行业认可标准两个部分。综合认可标准主要围绕经历经验、薪酬水平、教育背景等8项综合认可度较高的因素作为标准纳入;行业认可标准则聚焦“4+X”重点导向产业,即临空经济、数字智慧、消费精品、新金融、X产业,以及重点基础公共服务业医疗卫生业,设立了118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针对性地引导国内外各类人才在海口江东新区区域内按需流动、高效配置。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口江东新区。

想要申报认定为海口江东新区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口江东新区。搜索“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相应的材料即可。申报材料包括: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对象的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依法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及对应薪资证明;符合《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薪资证明、工作实绩证明等);真实性承诺书。

详细政策解答可拨打江东新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98-65686535/65686381。

搜索“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可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李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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