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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农纠纷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逄臣志)近日,刘某来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反映自己在金州区二十里堡街道付家村郭某处购买的100棵樱桃树还没来得及运走,就被郭某偷偷卖给了别人一事。刘某坚持要起诉郭某,并要求郭某退还定金并双倍赔偿购买果树款。

金州区法院审管办法官潘莹莹受理案件后,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调查,根据她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秋天是移植栽种果树的最佳季节,只有尽快将纠纷解决,才能不耽误农民种植果树的黄金时间,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潘莹莹坚持“小案快办”原则,立刻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刘某认为郭某将自己预定的果树挖走卖给别人属于违约,而郭某则坚称被挖走的几棵树并不是刘某预定林地中的,而且刘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将樱桃树运走,也存在违约情形。

在调解室中开展的调解工作并没有太大进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尽快查清案情,找到案件突破口,潘莹莹决定深入产生纠纷的樱桃林实地勘查,确认案件情况。

日前,潘莹莹带领助理及法警前往位于金州区二十里堡街道付家村的樱桃林,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经过调查,基本确认了案件事实,根据事实情况,潘莹莹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地明理释法,两位当事人的情绪得到了极大缓和。两人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手机兑付。至此,此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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