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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追求不能止于知识和技能

统编教材创造了一个新概念——语文要素。几乎所有的单元语文要素都明确了具体的知识和技能学习目标,所以很多一线教师慢慢觉得语文要素“很好用”。但是,“很好用”并不等于“很管用”。实际上,在使用“语文要素”这一概念之前,许多版本的教材每个单元都有明确的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定位,只是没有像统编教材这样明确地呈现出来而已。

几十年来,语文教育教学质量一直都不太乐观,不能令人满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长期以来教学目标的定位止于知识的习得和技能的训练,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

教学目标的追求止于知识和技能,而不是通过语文实践活动建构对知识和技能的进一步理解,让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体验知识和技能的价值,领会知识和技能背后的原理、观念。知识是死的,技能就是机械的,迁移和创造就成为奢望。这应该是常识,语文课程实践不能丢了常识。


(相关资料图)

丢了常识,只在知识和技能目标上下功夫,少了对为什么要学习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思考,缺失了对这些知识和技能价值的元认知,教师就是在糊里糊涂地教,学生就是在糊里糊涂地学。信息时代,这种糊里糊涂的教与学,对学生的生命成长益处不多。因为,这不是发展核心素养所需要的教与学。

举两个例子。

许多教师习惯了在课堂教学中拿出一定的时间教学生学新词,尤其在第一学段,大家在“识字写字是教学重点”这一共识引领下,会花大量时间在字词教学上,有的几乎每一课生字条的所有字都会让学生认读,说一说识记方法……这样一来,学生的自主识字能力就越来越强了吗?学生就对汉字的构造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吗?学生对汉字文化的了解就更深切了吗?不一定!多少年来,“加一加”“减一减”这样的汉字识记方法一直被一、二年级的教师所钟情,却很少有人思考这样生硬机械的方法是否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汉字的构字规律和蕴含的文化。进一步探究,几乎每一个版本的教材都在一、二年级编排识字单元,编排识字单元的目的是什么呢?《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在“语言文字积累与梳理”学习任务群第一学段的“学习内容”中有这样的表述:“……尝试发现汉字的一些规律,初步学习分类整理课内外认识的字;在生活中主动识字,发展独立识字能力。”这样看来,识字单元的学习价值就应该定位为帮助学生掌握汉字的构字规律,体验汉字文化,发展独立自主识字能力。其教学目标不应该止于运用多种方法识记汉字,而应该是在丰富汉字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学生结合不同的识字方法策略,达成这样的“持久理解”——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汉字反映了先民对世界的形象化认识,具有以形表意的特点。无论是基础的象形字,还是在象形字基础上创造的会意字和在汉字中数量最多的形声字,其不变的规律都是“以形表意”。如果识字单元的理解性目标得到了落实,那么课文单元中的生字学习是否应该主要通过学生迁移知识、方法和理解自主完成呢?教师要做的,应该是指导和帮助学生进行自主评价,通过运用来检测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

而讲故事或复述,需要学生能够灵活运用一定的支架帮助自己梳理和记忆要讲述的内容。统编教材有系列单元是围绕复述呈现相关语文要素的。比如二年级的借助提示讲故事、四年级的抓情节简要复述课文、五年级的了解内容创造性复述课文等,目标都指向方法技能的学习和运用。但是,为什么要复述?复述为什么要合理借助不同的支架?这些指向元认知的问题,没有成为教学的目标追求。课堂学习时,教师都是将主要精力放在支架的运用指导和组织学生练习、展示复述等活动上。课文学完了,单元结束了,复述也就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隐退”了。这就是为什么学生在小学语文课中每学年都学习复述,结果大多数学生还是不会讲故事,不会有条理地分享故事内容,更不会根据不同对象讲故事或复述文本内容。学习复述,学生需要在语文实践活动中理解:复述可以促进记忆和理解,如何选择和处理复述内容需要根据复述的目的和对象来决定。如果教师在学习目标定位时就指向了这样的理解性目标,学生所得就更有价值了。

不满足于知识和技能目标的落实,帮助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体验和发现知识和技能的价值,形成概念性理解,教师就需要针对知识和技能目标进一步厘清“为什么”,真正为学生获得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迁移能力着想和行动。

(作者系特级教师,北京亦庄实验小学教师)

《中国教师报》2023年08月30日第7版

作者:李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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